明年1月1日起,市民購買食品將有新的參考標準。我國首個《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》(以下簡稱“營養標簽標準”)將于明年元旦起正式實施,根據該標準的要求,屆時預包裝食品企業必須給食品貼上含有營養信息的標簽,具體標注內容包括蛋白質、脂肪、碳水化合物和鈉等四大核心營養素,該標準還對獲得豁免的部分食品做出了規定。
預包裝食品須標明營養價值信息
根據國家營養調查結果,我國居民既有營養不足,也有營養過剩的問題,特別是脂肪、鈉(食鹽)、膽固醇的攝入較高,是引發慢性病的主要因素。因此,引導消費者選擇符合自己營養價值的食品,宣傳普及食品營養知識就非常有必要。
據悉,作為強制性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,營養標簽標準規定,除少量被豁免的食品種類外,預包裝食品企業必須給食品貼上含有營養信息的標簽,標明食品所含的能量及蛋白質、脂肪、碳水化合物、鈉等核心營養素。配料中含有以氫化油和(或)部分氫化油為主要原料的產品,如人造奶油、起酥油和代可可脂(未使用氫化油的除外)等,也應標示反式脂肪(酸)含量。
此外,營養標簽標準還對營養成分含量的標示做出了規定,營養成分的含量只能使用具體的含量數值,不能使用范圍值標示,如“≤XX”、“≥XX”,“40-1000”等!案哜}”、“低脂”等信息也不能再隨意標注,相應營養素含量必須達到規定的值。
三大類食品獲“豁免權”
記者在營養標簽標準中看到,標準中規定了三類可以豁免標識營養標簽的部分食品范圍,食品的營養素含量波動大的,包裝小、不能滿足營養標簽內容的,食用量小、對機體營養素的攝入貢獻較小的等食品可不標注營養信息,例如包括生鮮食品、現制現售食品、飲料酒類、包裝飲用水等。
標準規定,對于單項營養素含量較高、對營養素日攝入量影響較大的食品,如腐乳類、醬腌菜(咸菜)、醬油、醬類(黃醬、肉醬、辣醬、豆瓣醬等)以及復合調味料等,這些過去很少標注營養成分的產品的食品,此次均在“強制性標注”之列。此外,速凍餃子、包子、湯圓、蝦丸等預包裝速凍面米制品和冷凍調理食品也不屬于豁免范圍。
2013年1月1日后生產的預包裝食品,必須按照標準規定標注營養成分,未進行標注的產品將不得進入市場銷售,否則相關企業將被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的相關規定受到處罰。2013年1月1日前生產的食品,可在食品保質期內繼續銷售。
大部分產品已經提前進行標注
雖然距離正式實施還有一個星期的時間,但記者昨日走訪濟南多家超市,查看了冷凍水餃、方便面、薯片、醬油、飲料、牛奶等產品,發現大多數預包裝食品都已經按照標準要求標注了產品的營養信息,消費者可以方便獲取商品的能量、蛋白質、脂肪、碳水化合物、鈉的含量以及相應的營養素參考百分比等信息。不過,也有部分產品尚未對其所含的營養成分進行標注,如濟南德馨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黃豆醬油,僅標明了配料及食品添加劑情況,營養成分信息則沒有標注。
不少市民看不懂營養成分表
記者在走訪中隨機采訪了幾位市民,發現很多市民對于營養成分表上標注的數據并不十分了解。相關營養學專家表示,營養標簽一般分為三列,第一列是能量及營養素的名稱,中間一列給出每100g(ml)該食品中對應營養素的含量數據,右列給出對應的營養素占營養素參考值的百分比數據。
例如,每100g該食品中能量是1077kJ,占營養素參考值的百分比(NRV%)是13%,也就是說,每100g該食品可以提供一個成人每天所需能量的13%,于此相同,蛋白質、脂肪、碳水化合物和鈉的NRV%值分別為4%、22%、10%、16%,表明該食品可以提供一個成年人每天所需蛋白質的4%、所需脂肪的22%、所需鈉的16%,其余所需的能量和營養素則需要通過攝入其他食物來獲取 |